除了親朋好友和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的方式也越來越多。而在民間借貸中,大家都知道,有一種錢是萬萬不能借的。那就是:高!利!貸!
最近,膠州市民李先生講述了一段發(fā)生在他自己身上的遭遇,令人愕然。
李先生今年44歲,是青島膠州市一名普通市民,20多歲就開始做生意,從一無所有到400多萬家產??墒?013年1月份,他的一次借錢經歷,讓他的人生從此改變。
李先生:2013年1月,借錢是為了買一個國有土地,四畝多地連廠房帶車間,當時房主得了癌癥急需用錢,當時我手里有房子沒有現(xiàn)金,想趕緊到中介去賣房子把錢倒出來。結果就碰到了這個叫高某某的,我們見過兩次面,他看我有這么多房子就說借給我錢。
雖然李先生有資產,但是手中沒有足夠的現(xiàn)金,聽說可以借錢,李先生跟這位姓高的男子進行了交流。
最后,雙方簡單地打了個欠條,口頭約定了利息,最多兩個月就還上。大約十天的時間,李先生借了高某某23萬。
本來,李先生是想把廠房買下來之后,從銀行抵押貸款,然后把這23萬還清??蓻]想到,在口頭約定的這兩個月時間內,李先生并沒有貸下款來。
李先生膠州市民:他就告訴我,哥你把廠房給我就行了,這個錢你也不用還我了。我說不可能給你廠房,這個廠房買得非常便宜。這就跟我拍桌子,翻臉了,說你今天必須還我50萬,要不你走不了,我拉著你去借錢。”
從2013年4月30號那次翻臉之后,李先生一家開始了人生的至暗時刻。
李先生:5月1號一早到我家去了,走走走,我說干什么,給我借錢去,上他車以后先用錘搗我這兩邊,當時這邊就青了。
這位姓高的男子早已清楚的了解李先生的家庭情況,身邊親戚朋友有多少錢,并且指定去哪位朋友家借錢。
李先生的還貸單
從那之后,李先生就開始給高某某還錢,轉賬記錄上有5萬的,有10萬的,有26萬的。李先生說,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開廠子的朋友湊出來的。
李先生回憶,單5月份,他就還了170萬。借了23萬,還了170萬,可是,這事還沒完……
李先生究竟要還多少錢?這又是什么錢呢?
李先生的還款記錄
李先生:一天的違約金他說5萬就是5萬,他說10萬就是10萬。我說,沒有這樣天價違約金啊?逼我打欠條,不打就打我,打我的時候全都在車里,誰也看不見。
李先生手里有很多還款的單子,這些單子都是高某某列的,可是這一筆筆的錢,到底是怎么來的?李先生卻并不清楚。
從這些資料中發(fā)現(xiàn)了一份2013年4月10號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額是170萬,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李先生的還款合同
李先生:這個合同都是后來借完錢他給我補的合同,我說日期不對,他說我讓你寫什么日期就寫什么日期。(這個170萬你當時知道嗎?)知道。(那為什么還要簽?)不簽他揍你打你,那時候已經嚇得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終于李先生在2013年8月31號這天下午,承受不住壓力后選擇自殺。
李先生喝完百草枯被女兒發(fā)現(xiàn),家人馬上撥打110和120,緊急送往醫(yī)院進行搶救,無奈太嚴重當?shù)蒯t(yī)院治不了,家人馬上又把李先生轉院到濟南齊魯醫(yī)院進行治療。
經過一個月的治療,李先生的病保住了,但是也留下了后遺癥,肺部有纖維病灶不能干體力活,但是還錢的事情到這里并沒有結束,休養(yǎng)了一年之后,這位姓高的男子又出現(xiàn)了。
李先生:那時候光能走路,什么都不能干,他說我用車拉著你,你再給我30萬塊錢賬就平了,要把我老家的房子賣掉。
老家的房子是李先生給父親蓋的8間新房,姓高的男子看過之后,就逼迫李先生并嚇唬老人趕緊搬家。
李先生的父親因為遭遇這些不幸的事,喝藥自殺了。在父親后事處理完后,李先生強忍內心傷痛,開始到派出所報案尋求幫助,但一直沒有什么進展。
起初,李先生還能找到這位高姓男子,可后來對方音信全無,李先生這才反過來,細細地回想發(fā)生的這一切。
李先生的還款記錄
李先生:現(xiàn)金轉賬,我的房子,我的車一共330多萬,我很后悔,我自己掉了坑里了。他很多事都是假的,你借100塊錢高利貸,得還1000塊錢高利貸,高利貸永遠還不完,搞得家破人亡,全家親戚朋友都跟你遭殃,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23萬的借款,最終還款翻了15倍,達到330多萬。賣房賣車、家破人亡,李先生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他應該怎么辦呢?特派員咨詢了齊魯頻道法律服務團律師法律服務團的徐江濤律師。
徐江濤律師
徐江濤:對方放貸沒有相應的資質,利息已經遠遠超過國家金融機構規(guī)定的利率,甚至是翻了幾百倍。我認為,他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經營,已經構成犯罪,并且后果是非常嚴重的。比如,家庭造成不幸,以及近親屬自殺死亡,他本人自殺,后果非常嚴重,是要加重處罰的。李先生在借款這么少的情況下,接受對方恫嚇、威脅,甚至肉體上的施暴,導致他拿出這么多錢,精神上和肉體上都被對方控制,對方獲取了非法利益,這種行為還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如果這兩個構成犯罪的話,有可能數(shù)罪并罰。
那么律師能給出李先生怎樣的建議呢?
徐江濤: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部聯(lián)合出臺了一個《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對于非法放貸的主體、資格、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都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比如說,在兩年以內累計放貸借款超過10次的,就可以按照非法經營罪來追究刑事責任;年利率如果超過了36%,也是入罪的一個標準;個人或者單位放貸數(shù)額和贏利數(shù)額達到特別巨大的數(shù)額的時候,也是構成嚴重的標準;對于近親屬以及本人自殺、精神失常都是一種嚴重的后果。所以說,解讀是非常仔細,非常詳細的。
徐律師認為,對李先生來說,他很多方面都符合《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標準,李先生保留的證據也比較全面,建議李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
近些年來,一些非法高利貸為了謀取利益最大化,或玩文字游戲、設計利息陷阱,或趁人之危、威逼脅迫,甚至暴力催款,造成不少嚴重后果。
現(xiàn)在國家將高利貸入刑,既符合民意期待,也必將能有效規(guī)范民間借貸,更有利于社會經濟發(fā)展。
希望有和李先生遭遇類似的受害者,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19-12-26 青島新聞網
2019-12-26 愛青島
2019-12-26 青島新聞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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