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宣布,2020年,青島市區(qū)兩級政府將出資為居民投保災害民生險,個人最高可獲賠15萬元,房屋財產(chǎn)最高可獲賠5萬元,救援人員出險可獲賠25萬元。該政策將惠及全市1030萬人口。
據(jù)了解,此次全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的基本保障范圍包括洪澇、干旱、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溺水、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損壞;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的損毀;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傷亡;因災導致受災人員的飲水困難及其他政府認定需救助的事項。
以設區(qū)的市統(tǒng)算,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fā)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救助金限額600元;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25萬元/人;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飲水救助費用60元/人/月。
基本保費以公安戶籍人數(shù)、戶數(shù)為依據(jù),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戶2元的標準計算?;颈YM由市、區(qū)政府兩級按5:5比例負擔,由各區(qū)市統(tǒng)一繳納。
據(jù)了解,“十二五”以來,青島市遭受了旱災、風雹、臺風、洪澇、低溫冷凍、滸苔等多種自然災害,受災人口456.04萬人次,倒塌房屋1050間,損壞房屋16377間,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38.33億元。各類自然災害及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眾人身傷害和家庭房屋財產(chǎn)損失,直接影響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
此次建立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制度,完善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對于加快構建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水平,幫助受災群眾快速恢復生產(chǎn)生活,避免因災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臺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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