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編讀往來”每期都有一欄《求疵錄》用以刊登讀者指出的錯別字。但用“求疵”一詞不妥,這很容易使人想到“吹毛求疵”,好像是讀者故意找錯挑毛病,是對讀者的不尊重。
如用“疵”的本意“瑕疵”之說,意喻是小缺點或美中不足的話,那更不妥。晚報有幾十萬讀者,影響很大。我就曾遇到有人將“鋪天蓋地”寫成“撲天蓋地”,而且信誓旦旦地說沒錯,根據(jù)是晚報是這樣寫的。因此,報紙上的錯別字,作為編審來說,不能認為是小缺點小毛病。這個小欄目改名為“讀者指正”如何?謝謝!劉治學
此話有理。當初起名“求疵”,即得之于熱心讀者盧兵健老人的“吹毛求疵供參考/編讀交流無他求”一語,覺得晚報深入人心,瑕不掩瑜,現(xiàn)在看來確有“王婆”之嫌。若更名“讀者指正”似火力太散,不夠集中,今先將其稱作“眾矢之的”,如讀者中有更恰當之說法,當采納之!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