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張先生打來熱線說,他的父親10年前與繼母結婚,老兩口住著一處兩居室的樓房,是父親單位的房改房。自己是獨生子,時常照看二老。繼母原來的兒子李某逢年過節(jié)也來看望二老。去年二老相繼患病,自己照顧很是困難,李某就主動把老太太接回家去服侍。去年底二老相繼病故。如今,李某要求平均繼承二老的遺產———那一處樓房。
張先生問:李某的要求合法嗎?
答:由于李某逢年過節(jié)常看望二老,尤其是在二老相繼生病期間主動照看老太太,與二老已經形成了撫養(yǎng)關系,對二老的財產應享有與張先生平等的繼承權,故李某的要求合法。同時,我國繼承法第13條規(guī)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本痛耍瑥埾壬驗槎媳M了主要撫養(yǎng)義務,在分配遺產時應該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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