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第四次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議案處理意見的決定”,決定將“關于嚴格控制濱海公路沿線和相關城市組團用地、規(guī)劃建設”和“關于青島市前海一線排污口排污情況分析及解決方法”的議案列為大會議案。
市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權利,按照大會主席團關于議案截止日期的決定,共向大會提出議案31件。
議案涉及“門臉”
市人大各有關專門委員會分別對31件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認為:濱海公路建設對構筑我市現代化國際大城市框架和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具有重大意義;前海一線的截污、治污,對我市2008年將要舉辦的水上奧運項目十分緊迫,同意將這兩項列為大會議案。議案是指由法定機關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者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對于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主席團交由各代表團進行審議,同時可以并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最后由主席團決定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人大代表議案與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不同之處在于: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議案一經通過,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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