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據(jù)《新京報》報道,北京市氣象臺負責人表示,北京將完善災害天氣預警機制,擬用手機短信發(fā)送氣象警報信號。市民今后有望在暴雨來臨前,在自己的手機上收到氣象警報短信。 北京的這個變化顯然是吸取了上海的教訓。在7月12日傍晚,上海一場僅半個多小時的狂風
暴雨,竟致7人死亡、20余人受傷,地鐵晚點、公交癱瘓、圍墻倒塌、漁船沉沒、小區(qū)斷電……事后人們發(fā)現(xiàn),上海氣象臺其實發(fā)出過暴雨黃色預警信號,還先后兩次通過電視、廣播向市民發(fā)布了天氣預警信息。但那個時段能夠通過電視、廣播渠道接受信息的人群不是很多,廣大的市民依然對災害天氣不知情,無形中抬高了災害的級別。上海的教訓在于,災害天氣的預警信息必須有效地傳遞給每一位市民。 除了借助廣播、電視等大眾媒體,政府必須有更多的辦法讓市民更快、更廣泛地獲知天氣預警。北京擬用手機短信就是個不錯的選擇,F(xiàn)在手機在城市的普及率已經(jīng)相當高了,信息產(chǎn)業(yè)部去年年底公布,我國城鎮(zhèn)手機普及率已超過每百人40部。而北京這樣的中心城市,手機普及率接近70部每百人。每一個人都會留意自己的手機短信,這大大提高了預警信息的有效性,彌補了廣播、電視發(fā)布信息方面的不足。
但問題隨之而來,預警信息是不是發(fā)給所有的手機用戶?要不要收費?
從性質(zhì)上說,政府通過廣播、電視發(fā)布信息與通過手機并無分別,只是載體不一樣。發(fā)布手機預警信息同樣是為了公共利益和大眾的安全,因而也具有了公共物品的性質(zhì)。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只能是政府,享用者則應該是全體市民。
既然政府有責任讓天氣預警信息到達每一位市民,就不要因小失大。在這個過程中所需的費用會遠遠低于災難帶來的損失。
當然,我們也希望看到一些通信公司能夠?qū)l(fā)送預警短信作為一項公益事業(yè),免收政府的費用,這對改善公司形象大有好處。柳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