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曉嵐)
“今天是我18歲生日,沒想到我的生日禮物卻是這份沉甸甸的判決書……”前日,當因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的陸凱拿到判決書時,在法庭上哽咽住了。
前日,無錫市北塘法院少年庭審判了一起搶劫案,8名少年犯中4名為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張偉僅為17歲,其中19歲的肖紅為
女性。據了解,8名少年曾均為重點中學———天一中學的學生。幾人相識后,由肖紅提議,從網上尋找“目標”,將“目標”騙至指定地點,而21歲的陳松則糾集人員負責銷贓和分贓。在今年3月初至3月22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經預謀,由肖將通過網絡認識的宋某、李某、蔡某等7名被害人帶至該市黃巷附近,由跟蹤而至的陳松、吳志、陸凱、渚建、等人采用威脅、暴力毆打等方法,先后劫得人民幣1115元、手機7部,8人中參與搶劫次數最少的也高達5次。
該案審判長無錫市北塘法院少年庭楊建忠庭長告訴記者,他們在審理該案時了解到,陸凱出生在農村家庭,其2歲時父母就離異,隨父親生活。而其父也曾因犯罪入獄,出獄后為了再婚,讓還在上小學的他自理生活,使其在幼年得不到應有的關愛和呵護。為此經常流浪在外,沉溺于網吧,加上交友不慎,走上了搶劫犯罪的道路。而年齡最小的張偉也是這些孩子中最聰明好學的一個,其在校期間學習努力,成績經常名列前茅,但由于他和陸凱一樣從小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從而結識了陳、肖等人,由一個優(yōu)等生淪落成搶劫犯。楊庭長分析說,家庭的不完整,父母親的不負責任,對這幾名未成年人的今天有著很大的關系。當法警把8名少年犯押往看守所時,陸凱看都沒看一眼在旁掉淚的母親,臨上車時,他激動地告訴記者:“我恨我的父母!”
(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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