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早在1993年,巴金90誕辰時,四川省作家協會就打算以巴金的名字設立基金會和文學獎,巴金堅決不同意。今年11月24日是巴金老人的101歲華誕。巴金的侄子李致對記者稱,巴老堅持不以他的名字建立基金會、設立文學獎。
在當前中國文學界,各類文學獎越發(fā)泛濫的現實背景下,我以為,巴金先生堅持
不設“巴金文學獎”,具有極其重要的良性效應。
林林總總的中國各類文學獎不勝枚舉,比如,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老舍文學獎、馮牧文學獎、姚雪垠文學獎、曹禺戲劇文學獎等。我不否定,設立種種大家文學獎,有助于鼓勵作家們的創(chuàng)作,提高創(chuàng)作效果。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隨著文學界評獎的泛濫,文學獎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實質性幫助功效已經式微。文學獎從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一種微觀權力在對作家進行坐次排列,分配獎金,從而產生一定的對文學發(fā)展不利的功利性。
特別是在一些文學獎的評選中,人情關系、領導意志已經在影響著評獎結果,就連文學圈子中的人也對文學獎提出疑問和發(fā)出不屑的聲音。獎項的泛濫和評獎中可能出現的不公正現象,使越來越多的文學獎的價值衰退;仡^想想這些年種種文學獎的獲獎作品,雖然不否認選出了部分精品,但絕大多數作品已經很難被人們記起了。
這幾年,中國各種文學獎項紛紛開動,獎金越提越高,有著你方唱罷我登場的熱鬧。作家孫梨對于越發(fā)泛濫的文學評獎,曾這樣批評說:“在中國,忽然興起了獎金熱。到現在,幾乎無時無地不在辦文學獎……幾乎成了一種股市,趨之若狂,越來越不可收拾,而其實質,已不可問矣。”(《我觀文學獎》)而與此不同的是,法國著名的龔古爾文學獎在試圖逃脫商業(yè)邏輯,它的獎金只有60法郎,基本上是象征性的。
可以說,文學獎的泛濫,從某種程度上在推動著文壇風氣的“商賈化、政客化、青皮化”。而巴金先生堅持不設“巴金文學獎”,就是對這股不良風氣的一種蕩滌。
巴金先生的文品、人品和成就是無需質疑的。在中國,他是一名令文學界為之動容的作家。他是新文學的開拓者,是當代文學的大師,是先進文化的實踐者和傳播者。特別是晚年的巴金表現的對個人的真誠的自我批判精神,對中國知識分子的人格建設起到非常重要的啟示作用。他在中國文學史上的貢獻有目共睹,在文學界德高望重,在海內外享有廣泛聲譽。去年,巴金先生還被國務院授予“人民作家”榮譽稱號。
可見,巴金先生是有資格以其名字設立“巴金文學獎”的。但是,巴金先生說,“在一些名利等問題上,不要用我的名字”。從中既可看出巴金先生淡漠名利,也能折射出巴金先生對文學獎的深刻認知。其實,文學創(chuàng)作不是一種競賽活動。泛濫的文學評獎,只會加劇文學的功利性;種種評獎還會把文學引向某種特定的方向,從而消解了文學的本質功能。所以,我想為巴金先生堅持不設“巴金文學獎”叫一聲好。(單士兵)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