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搶劫別人手機后,居然異想天開,要將手機“賣給”受害人。前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徐某交易時,被城陽警方當(dāng)場抓獲。 12月6日晚,一女青年下班回家行至城陽區(qū)江家莊橋下時,一名歹徒突然從黑影處躥出,將其裝有手機等財物的手包搶走。事后,受害人
試著撥打自己的手機,沒想到犯罪嫌疑人接聽后,居然同意對方以500元將手機贖回,并約定21時30分在大北曲農(nóng)村信用社處交易。城陽警方接到受害人報警后,迅速趕往交易地點,并進行了周密部署。21時30分,當(dāng)犯罪嫌疑人出現(xiàn)在現(xiàn)場時,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干警當(dāng)場抓獲。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系山東省濟寧人,今年只有17歲,10天前來到城陽打工后,因嫌工作累、賺錢少,便干起了攔路搶劫的勾當(dāng)。 10天的時間里,已經(jīng)累計盜竊、搶劫作案7起。(記者張羽通訊員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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