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生育女職工能夠及時、足額地領取產假津貼,膠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日前開始對符合政策的生育女職工的產假津貼實行社會化發(fā)放。 具體措施是先由該女職工所在單位持本人《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醫(yī)學出生證明》、勞動合同等相關材料,在交納生育保險正常的情況下,到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審核正確后,按照女職工本人的生育保險交費基數(shù)及生產方式的不同,撥付產假津貼,即平產150天,剖宮產165天,人均4000元左右。任獻文牟淑蘭
具體措施是先由該女職工所在單位持本人《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醫(yī)學出生證明》、勞動合同等相關材料,在交納生育保險正常的情況下,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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