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濟青高速青島交警大隊出動警力和移動測速雷達,對30余輛超速車輛進行處罰,個別高檔車駕駛員不但不理解,反而對高速公路的限速標準提出質(zhì)疑。 從昨天開始,交警部門開始了嚴查超速的集中整治行動,動用了四部巡邏車和一部車載雷達測速儀,不定點地在路
上抓拍違章車輛。車載雷達測速儀是由公安部統(tǒng)一配發(fā)的,它能夠在1/2000秒內(nèi)連續(xù)抓拍6張雷達所測到的超速車輛違章圖片,圖片能夠十分清晰的展現(xiàn)車輛在違章時的具體情況。 據(jù)介紹,濟青高速規(guī)定小轎車限速110公里/小時,大型客車、貨車限速100公里/小時。民警在抓拍到違章車輛后通過對講機將違章車輛的車型、車號、顏色和行駛速度通知青島出口的民警,由民警在出口進行查處。 對于超速不足50%的進行當場處罰,罰款200元、記3分;超過50%的罰款2000元、記6分,可以吊銷其駕駛證,兩年內(nèi)不得再考取。昨天上午共處理違章車輛30多輛,其中還有一輛滿載乘客的大客車。在處理過程中,部分高檔車駕駛員抱怨:“開寶馬還不能跑120邁,我不虧了嗎?”“高速就應該開得速度快,要不還叫什么高速呀?”針對這些反應,民警向駕駛員解釋了交通安全法的具體規(guī)定。(記者曹為鵬通訊員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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