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了《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zhí)行問題的通知》,通知稱,近期部分地區(qū)反映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zhí)行口徑不夠明確,為公平稅負,加強征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通知就“雙薪制”停止執(zhí)行、董事費的征稅問題、華僑適用附加扣除費用、以及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等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的口徑進行了統(tǒng)一。 ????通知中,明確了2002年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第一條有關“雙薪制”計稅方法停止執(zhí)行。原方法是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和其他單位在實行“雙薪制”后,個人因此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上述“雙薪”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 ????通知也明確了關于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锻ㄖ穼τ趥€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做出了: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不征個稅的規(guī)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余額按照規(guī)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對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惟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名詞解釋>>>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通過協(xié)議的方式,根據(jù)一定的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析產一般發(fā)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實習記者 曹嘉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