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政府相關項目開發(fā)建設中,陜西省隴縣原副縣長李宏侃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現(xiàn)金10萬元。10月13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宏侃有期徒刑10年。
????李宏侃現(xiàn)年43歲,自1998年1月起任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05年7月,隴縣人民政府決定對隴縣百貨大樓、百隆商城、隴州飯店進行開發(fā)建設,時任副縣長并分管商貿(mào)工作的李宏侃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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