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青島市地稅局副局長王嫻梅作客“民生在線”欄目,與廣大網友進行在線交流。網友共提了25個問題,現場答復23個,線下答復3個。下線后,市地稅局針對網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線下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反饋如下(對一般政策性解答問題不再反饋): 一、反映膠南稅控器具銷售商問題 原帖主題為“膠南市地稅稅控器服務商欺騙用戶,必須讓我們用660元買4G的U盤!” 線上答復為: 您好這位網友!我局在發(fā)票管理改革及稅控收款機推廣的過程中,為了規(guī)范稅控服務商的銷售行為,制定下發(fā)了《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規(guī)范稅控服務商銷售稅控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地稅函[2010]52號),要求各服務商按“納稅人應認購產品”和“納稅人選擇認購產品”項目,對各種銷售的產品分別進行詳細的價格公示,明確告知納稅人應安裝使用稅控收款機包涵的產品范圍和可以選擇購買的附加產品種類,以保護納稅人的知情權,杜絕借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搭車”銷售其它附加產品,防止出現侵占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發(fā)生。同時要求各基層局在納稅服務大廳向納稅人公示此規(guī)定,并督促稅控服務商將此文件及所有產品銷售及服務價格清單在每個稅控收款機登記注冊、培訓及銷售場所進行張貼公示,并向廣大納稅人進行廣泛宣傳。您如有異議,可向主管地稅機關征管部門申請,經確認不需購買的,可與稅控服務商協(xié)商退貨。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支持! 此發(fā)帖人隨后回帖“您的回答完全是空話、官話。要有法可依,更要執(zhí)法必嚴。貴局僅僅發(fā)個通知,實際的落實情況是否監(jiān)管到位,是否有回饋機制。我所陳述的完全是事實,貴局可進行調查,不要把文件搬出來宣讀一通就完了,貴在落實!” 當時線上及時給予了回復:“這位網友,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監(jiān)督!這個問題上午看到您的留言后,我們已對膠南局進行了調查核實,基本確認了該局的做法與您反映的情況是基本一致的。我們會根據您所反映的情況對您反映的問題進一步調查落實,您是否留下聯系方式或撥打我局舉報電話83888865,下一步我們會隨時與您保持聯系,并將調查情況向您反饋?!?/font> 推進落實情況:事后的調查處理情況為:稅控機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fā)票改革的要求推行的,由市招標辦統(tǒng)一招標確定了五家稅控機銷售商,稅控機是必須購買的,其他諸如打印機、讀卡器及報稅U盤等是非必購設備,納稅人可根據需要自愿購買。負責膠南區(qū)域稅控機銷售的銷售商在銷售稅控機時,將部分附件如讀卡器及報稅U盤列為必選設備,出現了借銷售稅控機而搭售其他設備的情況。6月8日,膠南市地稅局在民生在線訪談網頁上看到該帖子后,立即進行了調查,發(fā)現發(fā)帖內容屬實,隨即聯系稅控機銷售商,要求其立即停止搭售行為并對納稅人購買的非必選的設備進行退貨;同時通過電子郵件聯系了發(fā)帖人,表示將聯系人稅控機銷售商對納稅人購買的非必選設備進行退貨。此后,膠南市地稅局做出兩項決定,一是該局在辦稅服務廳和稅控機銷售場所進行公示,明確除稅控機外的其他設備為非必選品,但納稅人可根據需要自愿購買。二是除對該個案責成銷售商進行退貨外,對于所有已經從稅控機銷售商處購買了除稅控機以外的其他非必選設備的,如需退貨,由膠南市地稅局在辦稅服務廳和稅控機銷售場所進行公告并聯系稅控機銷售商,一律全部給予無條件退貨。 該發(fā)帖人于6月11日給市地稅局發(fā)了電子信件,表示膠南市地稅局已經聯系過他。我局于6月13日通過電子郵件聯系了發(fā)帖人,告知了膠南市地稅局做出的兩項決定并請發(fā)帖人進行監(jiān)督,如發(fā)現情況不屬實請隨時同市地稅局聯系,市地稅局將密切關注該類問題,堅決糾正和制止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
上一篇:市教育局解決網友問題反饋 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