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活日報5月18日訊(記者 殷寶龍 通訊員 安波 戚飛飛)18日,記者從山東省交警總隊獲悉,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來,山東各級公安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經核實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 5月1日至5月15日,山東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醉酒駕駛164起,日均查處10.9起,與4月份環(huán)比下降55.6%,與去年5月份同比下降36.7%。就此結 5月1日以來,山東各級公安機關對經核實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共查處醉酒駕駛164起,94起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17起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占案件總數的10.3%。青島、棗莊、濟寧的4名醉酒駕駛人員已被依法判決。 據介紹,濟南交警支隊各大隊都抽調了部分經過先期培訓的骨干力量成立機動小組,專門辦理酒后駕駛、醉酒駕駛案件。 濟南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醉駕入刑實施以來,濟南警方也加大了對酒駕行為的查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