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張穎)
教育部部長周濟和香港特區(qū)教育統(tǒng)籌局局長李國章于7月11日在北京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這意味著今后香港與內地的高校學歷可以互認。
近年來,隨著祖國內地與香港在教育方面的合作與交流不斷發(fā)展,許多內地青年十分愿意到香
港高校求學,越來越多的香港學生也十分希望到內地院校就讀。在這種情況下,
許多內地與香港的有識之士,一再呼吁兩地應盡快簽署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有關文件,以方便內地與香港的人才流動,促進兩地教育交流與合作的進一步發(fā)展。
協(xié)議中明確,內地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yè)學習;內地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香港高校的博士學位。同樣,香港高校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內地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yè)學習;香港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內地高校的博士學位。 (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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