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法官與女當事人亂搞關系被辭退 并被開除黨籍
???????首席記者 何中有
???????今報濟源訊 12月21日,記者從濟源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法官張鴻英因私自會見女當事人,并與該女當事人發(fā)生不正當關系被辭退。
???????劉竹香,女,今年33歲,濟源人。 她離婚后因為彩禮錢與前夫打起官司,一審、二審敗訴后,劉又提出申訴,案件被分到濟源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鴻英手里。
???????據劉反映,她于2004年七八月間與張結識。之后,在她與張交往的過程中,張謊稱未婚,為她租了房子,并與其同居。半年后,劉竹香發(fā)現張是在騙她,遂開始向濟源中級人民法院以及該市的紀檢、信訪等部門反映此事。
???????兩年來,此事幾經反復。其間,張鴻英給劉竹香寫下了保證書,其中稱“對劉竹香傷害,我會彌補,和楊××離婚,以后不再打你,每天打一次電話……”落款為張鴻英,2005年11月15日。此外,張鴻英答應賠償劉竹香5萬元錢。在付給劉竹香1萬元現金后,張鴻英還打了一張4萬元的欠條。
???????在濟源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劉竹香反映問題的答復》中,濟源中院和濟源市紀委共同認定的事實有兩方面:張鴻英違反審判工作紀律,私自會見當事人;張鴻英與劉竹香存在不正當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清理清退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人員的通知》中的有關精神,并于12月5日在濟源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議上商議后,決定辭退張鴻英。
???????在此之前,張鴻英被免去副主任科員的職務,并被開除了黨籍。
???????12月20日,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此事的處理結果,并告知了劉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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